关于进一步加强期末及假期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    发布时间:2020/01/07    点击次数:


各二级学院:

为做好期末及假期学生安全工作,做到早预防、早发现、早处理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认真组织召开学生安全工作专题会议

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期末及假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,组织召开本学院全体班主任参加的学生安全工作专题会议,进行安全部署和安全教育,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,提高防范意识及防范能力。

二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,规范学生请假手续

期末放假前和下学期开学返校期间,各二级学院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,做好学生考勤工作。要求学生按时离校,按时返校;要求学生安全到家后及时向班主任报平安,下学期开学后未按时返校的学生,班主任要及时联系家长,密切掌握学生行踪动向。

三、加强学生对非法务工、传销、裸贷、校园贷等行为的防骗教育工作

目前非法务工、传销、裸贷、校园贷等组织的骗术骗技五花八门、防不胜防。据反映,近期已经有组织及个人进入校园进行非法宣传,私自组织学生放假期间外出打工。各二级学院要加大教育和引导力度,采取切实有效措施,增强学生防骗意识,要求学生提高警惕,教育学生不参加任何非法组织的活动,不参加任何未经学校批准的务工,不参加任何非法贷款活动,一旦碰到上述类似情况,务必要事先和家长及班主任沟通,避免偏听偏信,防止上当受骗。

四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

进一步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工作,教育学生提高交通安全意识,自觉遵守交通法规,放假返家到合法运输公司及售票处购票乘车,不乘坐非法营运、超载或有安全隐患的交通工具。任何部门、个人不得私自联系租赁车辆进入校园组织学生统一乘车返乡。

五、加强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教育工作

各二级学院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人身及财产安全教育工作,教育学生保管好自己的财物,出进随手关门,不要将个人贵重物品存放宿舍。未经值班室工作人员同意不得带非本公寓人员进入公寓,更不得留宿非本宿舍人员,离校时必须将宿舍的门窗上锁。

教育学生要提高警惕,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,防止不法分子盗窃财物;不把自己的家庭电话号码、身份证号、银行卡密码等信息告诉陌生人,不轻信陌生电话进行银行卡转账。遇有突发事件要就近报警并及时与学校、家人取得联系。学校报警电话:2792051

六、严格做好各类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

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突发事件的上报要求(兰外最迟不超过3小时)做好各类突发事件的上报工作,要求学生对于各类突发事件,必须第一时间向班主任及所在二级学院报告,各二级学院按照处理权限做出应急处理,对于造成人员伤亡的恶性事件,必须第一时间向学工处报告,由学工处向学校汇报后报告省教育厅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