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/08/07 点击次数:
一、资助管理中心工作职责
1.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厅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制度,负责拟定学校学生资助各项具体措施和管理办法,并负责组织实施学院学生资助各种政策的落实。
2.负责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等各类奖助学金评审、上报和发放工作以及学费补偿代偿、生源地助学贷款、勤工助学、各类临时困难补助等学生资助工作。
3.指导、监督、检查各二级学院学生资助工作。
4.负责开展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工作,加强对贫困学生的诚信教育、励志教育、感恩教育等工作。
5.做好学生资助档案管理工作。
6.做好学院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二、公寓管理科工作职责
1.制定和完善学生公寓管理规章制度,确保公寓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。
2.负责学生宿舍的分配、调整和管理,保障学生住宿的合理安排。
3.加强公寓安全管理,定期开展安全检查,排查安全隐患,确保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。
4.维护公寓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,及时组织维修和保养工作。
5.处理学生在公寓内的违纪行为和突发事件,维护公寓秩序。
6.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,及时了解学生的需求和意见,不断改进公寓管理工作。
7.做好学院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三、综合科工作职责
1.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,贯彻落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负责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、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主旋律教育,定期开展形势政策教育、理想信念教育、品德教育、纪律教育、国防教育、法治教育、新生入学教育、毕业生思想教育、学风建设、劳动实践教育等主题活动,并负责少数民族学生教育工作。
2.负责组织制定学生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,不断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,并严格组织实施,开展综合素质提升工程和教育评价改革。
3.负责制订全校学生工作计划,指导、协调并检查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,组织和安排学生工作处的各类会议、活动,跟进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。
4.负责学生工作处日常行政事务的管理和协调,包括文件的收发、登记、归档和保管。
5.负责学生工作信息的收集、整理和发布,为学校决策提供数据支持。
6.承担学生工作处的宣传工作,包括制作宣传资料、维护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等。
7.负责学生工作处办公物资采购、资产管理、文件收发、绩效考核与发放等办公室事务。
8.处理学生的信访和投诉,及时反馈和解决问题。
9.负责全校心理健康教育队伍建设,不断完善学校、学院、班级、宿舍的四级心理健康教育网络及心理危机干预体系。
10.协调与学校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,促进学生工作的顺利开展。
11.做好学院及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